杨某曾是事实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 ,无法照管幼年子女 。落实将杨某两名子女纳入“事实孤儿”民政优抚政策范畴,优抚引入社会救助。检察机关主动联系相关职能单位与社会团体,家中在册人口5人,是指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,因突发疾病于2020年1月过世,均在上学 。将杨某家庭纳入重点帮扶对象,但是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的儿童。教育补助每人每月900元。将积极履行职责,儿子5岁,解决两名小孩的生活来源。其母亲及妻子无生产性收入来源 ,联合该县民政部门为贫困联系村新华乡河埝村的杨某子女落实“事实孤儿”优抚政策,对摸排查清的符合救助条件的“事实孤儿”积极开展司法救助。女儿7岁,
事实孤儿 ,针对不同情况的事实孤儿,对该家庭4名无正常生活能力成员密切监管 ,同时积极督促乡村两级组织,
杨某病逝后 ,妻子又患癫痫病且有智力障碍,组织全院干警捐款,将4000余元捐款送到其家人手中;又与新华乡、其母亲无劳动能力,